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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中国木质包装进行检疫处理有要求的国家
发布时间:2010.09.20 新闻来源:整理资料 浏览次数:
    除美国、澳大利亚要求入境货物木包装箱进行检疫处理外,下述国家相继要求处理: 
    1999年6月1日,欧盟欧委会公布决议(1999/355/EC),要求欧盟十五国家施行紧急措施,防止中国(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)货物木质包装中,携带的光肩星天牛传入欧。具体要求为来自中国(除香港外)的木材或非针叶树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,不能有直径大于3毫米的虫蛀洞;或者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烘干处理,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%。  
    1998年12月22日,英国林业委员会颂法令,因我国输英货物木质包装中截获光肩星天牛,自19999年2月1日起,英国对所有来自中国(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)的货物包装实施新的检疫标准。
  1999年1月4日起加拿大也要求我国输加的货物木质馐入境前必须进行检疫处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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